最近有粉絲在后臺問我,說在小平臺借了錢暫時還不上,會不會被認定為騙貸?這問題真把我問住了——畢竟現在網貸平臺五花八門,有些壓根沒牌照,但欠債不還這事吧,還真不能一概而論。今天咱們就來掰扯清楚,重點說說主觀意圖認定、舉證責任劃分這些關鍵點,再教大家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正確處理。
根據《刑法》第193條,騙貸罪得同時滿足三個條件:
1. 虛構事實隱瞞真相:比如偽造工資流水、冒用他人身份
2. 惡意占有資金:壓根就沒打算還錢
3. 造成重大損失:金額超20萬或給金融機構造成10萬以上損失
所以重點要看借款人有沒有主觀惡意。比如啊,有老哥失業后為了給孩子治病借錢,這屬于民事糾紛;但要是拿著假房產證借款后玩失蹤,那就涉嫌犯罪了。
圖片由網友原創分享資質存疑:去年某平臺暴雷時,發現他們連放貸資質都沒有合同陷阱:見過最離譜的合同寫著"逾期3天即報警",實際上根本沒這權利催收亂象:去年有個案例,某平臺員工偽造法院傳票被反訴敲詐
不過要提醒大家,就算平臺不正規,只要借款時提供的是真實信息,就不構成騙貸。但反過來,如果平臺本身有問題,咱們也可以通過金融監管部門投訴維權。立即停止以貸養貸:見過太多拆東墻補西墻最后崩盤的主動協商:別等催收上門,提前說明情況要求展期保留證據:通話錄音、聊天記錄都要存好計算合法利息:年化超過36%的部分可以拒還
舉個例子,小王在XX平臺借了5萬,實際到賬4萬,這種情況就可以主張按實際到手金額計算利息,而不是合同上的5萬本金。
雖然小平臺問題多,但咱借款人也要守住底線:
?? 絕對不能偽造證明材料
?? 不要玩失聯消失
?? 拒絕暴力催收的同時要表明還款意愿
去年有個典型案例,借款人因更換手機號被起訴"惡意逃避債務",幸虧保留了主動聯系平臺的記錄才免于刑責。
圖片由網友原創分享
咨詢了處理過200+網貸案件的李律師,他給了三個錦囊:
1. 先確認平臺合法性:去銀保監會官網查備案信息
2. 整理還款能力證明:工資流水、醫療單據等
3. 善用調解機制:現在各地都有金融糾紛調解中心
李律師特別提醒,遇到威脅說要報案的催收,可以直接反問對方要報案回執編號,真有立案的話警方會直接聯系。
說到底,在小平臺借錢不還是否構成騙貸,關鍵看借款時的主觀意圖和客觀行為。建議大家借款前做好三件事:
① 核實平臺資質
② 看清合同條款
③ 評估還款能力
要是真遇到困難也別慌,記住積極溝通就是最好的防火墻。最后送大家一句話:借貸本無錯,關鍵要量力而行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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